一、政策依据
本报考条件严格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及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官方通知编制,所有条款均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公开的正式文件,但仍须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二、基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护士职业道德素养。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非全日制学历(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在政策常规覆盖范围内不具备报考资格。
3.在校期间在教学医院或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理临床实习,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对应专业学历证书。
三、不同学历层级的具体要求
1.中专学历:需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3年及以上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毕业证书,实习经历符合8个月以上临床护理要求。
2.大专学历:需取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3年及以上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完成规定时长的临床实习。
3.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完成教学计划内的全部护理临床实习环节。
4.历史政策特例说明:2002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的非全日制护理专业毕业生、2008年之前入学的学制未满3年的全日制护理专业毕业生,在满足实习时长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历史遗留政策报考,2008年之后入学的所有考生均需严格执行“全日制3年学制+8个月实习”的统一标准。
四、特殊群体报考
1.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可在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无需提前提交毕业证书,实习经历由学校统一核验。
2.非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对应的考点报名,需自行提交完整的毕业证书、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证明材料。
3.港澳台及境外考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可按对应政策申请参加考试;境外院校取得的护理专业学历,需额外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官方学历认证书。
4.不予报考的情形:离退休人员、所学专业非护理/助产的人员、未取得对应学历证书的人员、实习时长不足8个月的人员,均不具备报名资格。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需经学校(应届)或人事档案存放机构(非应届)审查盖章、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6个月内拍摄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部分考区要求同步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教学、综合医院出具的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或加盖医院公章的实习手册关键页复印件。
6.考生本人签字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按考点要求完成盖章后上传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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